通過污水排放到環(huán)境水體的氨氮,是城市及其周圍湖泊水體氮的主要來源。
近幾年,國家和一些地方政府不斷提高污水排放標準,從原來的一級B標準提高到一級A標準,甚至部分城市要求排放的污水達到地表Ⅳ類水的標準,降低排放污水中總氮含量是其中最重要的一個指標。
目前,去除污水中氮主要通過微生物來實現(xiàn),先將氨氮氧化成硝酸鹽氮,再將硝酸鹽氮還原成氮氣。在硝酸鹽氮還原成氮氣的過程中,微生物需要有機碳。
我國污水中化學需氧量含量不高,致使污水處理過程中有機碳源不足。如果要達到較高的氮去除標準,需要在污水處理過程中添加甲醇或乙酸等有機碳源,這將增加污水處理成本。
初步估算,把污水處理標準從一級B提高到一級A,每噸污水因添加有機碳源需增加處理成本近0.1元。一個日處理30萬噸污水的處理廠,每年為此增加成本一千多萬元。因此,降低脫氮成本,是污水處理廠實現(xiàn)節(jié)能減排的關鍵之一。
某污水處理廠技術人員介紹說,以前,出水標準從一級B提到一級A后,我們每天都需要添加乙酸鈉來強化脫氮,達到節(jié)能減排要求,但污水處理的成本明顯增加。利用復合碳源作為碳源,能夠大幅度降低我們購買有機碳源的費用,降低處理成本”。